关于海南跨境电商的一个坏消息:5.1后不能做线下自提

合规专题4年前 (2021)发布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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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六部委发布一则《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顺利推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马村港海关3月23日发布《马村港海关关于加强跨境电商监管要求的通知》,给海南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一个“坏消息”,主要是海南不能再做“网购保税自提”了,要求5.1前把门店多出的展示商品运回保税区,今后只能走“网购保税”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各跨境电商企业:

根据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海口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商企业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跨境电商企业不得在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业务,不得有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

二、出区保税展示商品每个品种最多限2件,现展示店多出的部分保税展示商品请在2021年5月1日前返回海口综合保税区。

三、消费者在支付平台完成支付后,物流企业根据消费者地址从海口综合保税区直接寄递给消费者。

四、发现消费者在展示店自提、或跨境电商企业有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的,停止该保税展示店业务试点。

这则通知产生的原因,笔者(跨境电商顾问黎代云)认为,一是响应3.18六部委的通知,严管区外自提;二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去年6.1才发布,距离2025年封关运作还需几年,可能考虑到相关自提政策未完善,但随着大量保税展示店的入局,可能会产生较大监管压力,最终才出此下策。其实3.18通知并非不能做保税自提的文件,最早是出自2018年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这次通知来的确实太突然,根据文件来看,应该是所有线下自提的跨境企业都会受到影响。包括严格按照海关要求备案、有正规资质和正规三单对碰清关的商家,可以说是“一刀切”。

笔者认为,海南相比大陆先行地区,本身跨境电商起步晚、基数低。加上与大陆的交通主要是海运、空运为主,如果消费群体面向大陆消费者,则电商仓物流时效优势比不上大陆诸多保税区。刚好保税自提是很好的亮点突破,以至很多本土企业、大陆企业都相继入局分一杯羹。

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海南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方面,2017年实现10.5万元;2018年实现231.2万元,同比增长21倍;2019年实现6163万元,同比增长25.66倍;2020年实现5.26亿元,同比增长7.53倍,主要进口商品包括宠物食品、香化美妆产品等。

截止2021年1月,在海关备案的海南省跨境电商企业共195家。头部平台如天猫国际、考拉海购等企业已纷纷进驻海南,另外广州本土跨境直卖电商平台洋葱第一家线下自提店也已经入局海南。

这次通知,直接把这扇门关上;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许是这扇门开得早了。因为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2025年前,适时启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建设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相当于2025年后,整个海南全岛都变成名副其实的“海关监管区域”,原则上是可以做网购保税+保税自提。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相信政策的初衷,一定是规范行业向好发展,跨境电商的本质还是“电商”,这些年一直伴随“试点”二字展开,既然是试点,政策在监管上就会秉承“包容审慎”的态度:利则放,弊则收。跨境电商行业本身伴随不确定性,所以入局的商家除了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也要扛得住不确定的风险。

笔者作为一位跨境“老”人,经历过2016年的4.8新政,看到过无数跨境人的迷茫和无助,也见证了近两年国家大力支持跨境进口,相继扩大试点城市的政策,当然,也能体会这次政策对在海南开展跨境业务的企业朋友心情。也希望大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方向,不断适应政策带来的变化。跨境电商的路从来都不是平坦,希望在这蜿蜒曲折的路上,好运随行,真诚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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