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小青蛙跨境电商公众号)海关总署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了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提醒相关进口食品企业,要特别关注第三十条规定:
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1、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允许加贴中文标签。请有相关进口业务的企业关注该项要求,避免因不合规造成无法进口。
2、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除此之外,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
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
1、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
2、为这类人群制作的食品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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